今天 終於看到好友O小姐的婚紗照 有種"終於" 的不真實感 XD 畢竟O大小姐也說了好幾次"明年" ;p 雖然之前就非常榮幸的得到第一手消息 也早早就在行事曆上mark起來 但是 一切都比不上看到婚紗照的踏實 哈哈 O大小姐,美麗的新娘子!要幸福喔! 祝妳早生貴子~~ (俗話說打鐵要趁熱啊!既然躲不掉,就硬著頭皮趁早上吧!衝阿!) ==== 因為這個喜訊 讓我又想起 一直想寫 但是好像沒有真的完成的一篇感想文章 因為這想法在我腦海滾過太多次 我都以為寫過了 但是剛剛翻找了一下 原來 還真沒寫出來過 = =" 趁這機會 打鐵趁熱 趕快紀錄一下 不只一個朋友 問過我 為什麼要結婚? 很多戀人 尤其是交往多年的 常常都因為缺乏動力 而遲遲沒有結婚 甚至有的 就分手了 為什麼要結婚? 對我跟Marco而言 這是我們初交往 就有的共識 就有那種很想要跟彼此 一直一直走下去 想看看對方白髮蒼蒼的模樣 想要垂垂老矣時 還能跟對方一起手牽手散散步 當初開玩笑是十年計畫 1998在一起的 結果2007結婚 (2006年底看日子) 算是完全按照我們的計畫而來 呵 除了以上感性的 感情的因素外 有人說 要有合法的炒飯許可 我也曾說 這樣Marco如果偷交小女朋友 我才能光明正大的演大老婆 五花八門的答案 除了比噁心 還要比創意 哈 為什麼要結婚? 我還有以下的答案 而這 對我 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"法律上的關係" 這跟"愛演" 需要的條件是一樣的 哈 不過 我是為了更實際的理由 當發生了什麼事情 不管是他 或者我 在身邊的另一個人 心裡一定願意給予對方全部的支持 但是 實際上能給予的呢? 卻必須看法律同不同意 如果真有萬一 要簽什麼同意書 "男朋友""同居人" 可以簽嗎?! 如果情況緊急 難道要等在遠方的親人到來 而在他身邊的我 卻束手無策?! 以前 據說 加護病房探望 或者很嚴重病人的探望 會限制親等 我不願意忍受 真有這樣的情況 我卻不能陪伴在他身邊 當然 相對 我也不能忍受 他 不在我身邊 如果打算要走長久 我覺得 結婚 是必須的 至於生小孩 是另一回事 (這 另文發表感想) 至於對方的家庭這.. 真的很可怕 不然就兩個人自己登記結婚 現在結婚可以不用牽戶籍 換證就好 (這算出餿主意嗎?! ><) 實質意義比較重要 ;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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